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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今年业余工作计划 一、《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解读与实践》 预计参考资料: 1.GB17859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5.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6.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7.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 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 10.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研究方式:论文。 预计字数:20000-30000 课题周期:5月17日至6月17日 二、《多重人格与精神分裂再认识》 预计参考资料: 1.《心理学与生活》第15版,格里格·津巴多著 2.《Atkinson & Hilgard's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The 14th Edition) 3.《Abnormal Psychology》,Susan Nolen-Hoeksema 4.《Therapist's Guide to Clinical Intervention》,Sharon L.Johnson 5.《Clinical Handbook of Psychological Disorders》,David H.Barlow 6.《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Ronald Blackburn 7.《精神分析引论》,佛洛依德 研究方式:论文,与小说写作计划同时进行 预计字数:未定 课题周期:2009年内 三、《希息》(Hiisi) 类型:推理,神话学,心理学 内容:《杀意》系列小说第二部 篇幅:暂定中篇,不排除长篇之可能。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并交稿(Deadline) 5月18日 热寂后的冷酷热寂后的冷酷——浅评文泽尔系列侦探小说好友文泽尔的侦探小说系列要在国内出版了,这对国内的侦探小说爱好者来说是一件好事,对文泽尔本人所探索的侦探小说的创作方向,也是一种肯定。 我曾在另一篇文学评论里说过——小说的创作过程就如一部电影的拍摄过程,而小说家本身则扮演着编剧、导演、摄影和剪辑的角色。从文泽尔的《让最后一缕阳光消散》、《无弦小提琴》,到他的《白矮星》、《Erinyes》、《冷钢》、《千岁兰》,直到现在的《特奎拉日升》,我们都能如同观赏电影一般来从各个角度欣赏他的小说的各个方面。 优秀的电影导演总有着具有强烈个人风格的叙事方式和基调,而文泽尔的创作理念就是缜密的分析,以及在推理之中抒情。他并没有刻意地通过自己的小说去强调人性的真善美或是丑恶,也并没有企图通过过分的血腥或是惊悚给读者带来感官上的刺激。对他来说,享受的是在小说创作中旁征博引百科知识以编制线索的脑力激荡,还有就是循着严密的逻辑推理布置迷阵的思维快感。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R.Clausius)提出了“热寂”理论,当宇宙中的“熵”达到无限大后,物质的分子则处于一种寒冷的平衡态。这便如他的小说一般,一条条闪烁着金属冷色的线索循着如同德国机械般严密的规律缠绕在一起,却从整体上表现出一种独特的浪漫主义,而这也是文泽尔自己所说的“在推理中抒情”的体现。 读者们在阅读他的作品时,往往会觉得他的小说里有太多的字母了,几乎每个人名和地名的译名背后都有着自己更深的寓意,而这些名字则大多与东西方的宗教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看不出这些联系对于一般读者们享受阅读过程中抽丝剥茧的推理快感并无太大影响;而在有心的读者眼里,则更能与作者产生共鸣,发现作者利用这些名字的原意所建立起的一个宏大严密的独特社会体系。他的系列小说,就如同一个个可以自行运转的机器部件一样,都装设在这个社会体系之上,而这个社会体系在小说中的具象化,就是“自由意志市”。 “自由意志市”,这个城市的名字本来就带有了强烈的西方宗教和文化色彩。“自由意志”(free will),就代表着文泽尔系列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的生存准则——“我们的选择最终取决于我们自己”。而在基督教教义中,他们一方面相信人有自由意志,并将人类的所有不良行为归咎于自由意志;但他们同时又认为上帝是全知的(omniscience),而全知则与决定论一致,但与自由意志相冲突。于是小说里的人物们便都各自粉墨登场,在这个本身即代表着矛盾和冲突的城市里上演着自己的戏剧,而正如我们所知,戏剧的本质即是冲突——自由意志市里,从来没有自由,只有处处暗涌。 文泽尔给这座虚拟的城市设计了详细完整的交通图,划定了严密准确的公共汽车路线,甚至设定了这座城市的气候规律,力图让这种城市真实化和具象化。这种设定的结果就是,自由意志市看起来具有德国任何一个城市的部分特点,比如斯图加特或者汉堡,但又是德国典型城市特点的一个大集合。而这座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独有的生活轨迹和方式,不管作者描写他们与否,他们似乎都活生生地生活在这个世上,这也是文泽尔在小说设定方面的一个鲜明的特点。 他的很多读者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文泽尔不把小说的故事背景放在中国,不把小说的人物都写成中国人?” 文泽尔的系列小说,自始至终都贯彻着一个理念,就是以推理为中心。他要求读者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小说的情节和线索本身之上,换言之,也就是要求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专注于推理,不要被其他无关的枝节所干扰。若是将故事背景放在中国的一个城市里,把小说人物都写成中国人,则容易让中国的读者有一种代入感,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联想,以致无法集中思维进行推理,影响阅读小说本身的快感。另外,由于文泽尔在德国多年,对西方文化研究造诣颇深,大量具有特殊文化象征意义的符号在系列小说中出现,成为了支撑他所建立的独特社会体系的重要支点,而这些支点若是移植到中国这个背景下来,则失去其原有的文化基础和特殊意义了。 小说写作的核心就是人物塑造。很多作者在描写人物的时候往往手法简单,或是直接正面描写形象,或是通过他人的评价作侧面描写。而在这方面,文泽尔则独辟蹊径,利用推理本身来对人物的形象进行塑造和丰满。在小说里,他常常将男主人公文泽尔和他的助手塔芙妮的内心思考推理过程详细叙述出来,有时甚至出现大段的内心独白。特定性格的人会进行特定方式的推理,反之亦然。文泽尔正是通过小说中多处的内心描写将主人公的形象和性格丰富起来,再加上一些细节的辅助(主人公最爱抽的烟是万宝路,最爱的鸡尾酒是Mojito),看似人物形象已经全面清晰,但认真看来却依旧是云山雾罩,身上笼罩着推理小说主人公应有的神秘光环。 反面人物的设置尤其出彩。文泽尔在自由意志市里设置了一个秘密组织“反七(NEVES)”,而其领袖汉斯·穆斯卡林(Hans Muskarin)身为前任探长,经常表现出胜过主人公一筹的推理能力和犯罪策划能力,再加上“反七”(宗教学上的“七宗罪”与“七美德”)这个组织特有的宗教意义,和组织成员时隐时现的特殊才华,大大地给小说增加了紧张气氛,也加强了情节的复杂性和可读性。 就小说线索和情节的安排来讲,文泽尔坚持不把全部的推理过程都展现给读者,他只是把所有的线索都叙述出来,由主人公进行归纳和整理,而最后得出结论的动作由读者自己来完成,这既提高了读者的参与度,也大大增加了读者阅读的兴趣和成就感。推理小说的情节本来就是在玩弄逻辑游戏,利用虚假的线索让读者陷入经验陷阱;或者反其道而行之,索性承认巧合的存在,并以之来创造新的逻辑规则。这两种情节设置的套路,文泽尔都运用得相当自如,《让最后一缕光芒消散》和《冷钢》这两部作品,就是这两种情节设置方式完美结合的代表之作。 说来也有趣,文泽尔本人在德国研读的专业是材料物理学,正好与我大学专业相同。这门科学属于相当冷门,但又对人的思维缜密性要求相当高的学科。我曾对他笑言,他写这个系列的侦探小说,就像超晶格材料一般让缜密与浪漫交替成长,但是又保持着严格的逻辑性。我相信这种独特的风格,必将给当代中国推理小说界略显沉闷单调的空气带来一丝新风。
3月9日 四川袍哥历史考 中国的封建帮会组织,从清代开始,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系统,会党和教门。教门无非便是白莲教、红灯照、义和拳、一贯道之类带迷信宗教色彩的组织,很容易盛极一时,但也同样昙花一现。 而会党则分为青帮、洪帮两大派系。青帮组织原是清代运输皇粮的漕运水手的一种行会秘密组织,曾为清王室沿运河护粮,被称为“安清”,通常便称其为“青 帮”;从其来历便可看出,其活动范围集中在长江三角洲附近,犹以上海为盛。民国名人陈其美(陈英士)、杜月笙等皆是青帮中人。 洪帮,又称洪门。陶成章在《教会源流考》中写道:“志士仁人,不忍中原之涂炭,又结秘密团体,以求光复祖国,而洪门之会设也。何谓洪门?因明太祖年号洪 武,故取以为名。。始倡者为郑成功,继述而修整之者,则陈近南也”。当然,又有另外的说法,即“漢”人失了“土”,则只剩下了“洪”字,此说颇是牵强,吾 所不取。中国近代各地大部分帮会组织和现代香港黑社会组织,甚至美国旧金山的“致公堂”和现在国内的民主党派中国致公党,皆发源于此。 袍哥,则是洪门的一个分支“哥老会”演变而来,因其反清,故称汉留或汉流。传说郑成功占据台湾反清,创“金台明远堂”,写《金台山实录》,由军师陈近南携 人内地,目的在组织汉族同胞反清排满。路遇清兵检查,陈怕暴露,将《金台山实录》丢在海内。后被渔人捞得,川人郭永泰以重金购取,并据此书内容在永宁创立 荩忠山,有会员四千多人,称哥论弟,仿天地会形式是为哥老会。后来仿《金台山实录》另定规章、切口、仪注,成书为《海底(海中捞出,又称江湖海底)》,因 参与者多为散兵、游勇、矿工、船夫,便用《诗经》“岂日无衣,与子同袍”,改称袍哥,同于川军相互之间称袍泽,这样更显亲密。而“汉留”这种别名,则来源 于《三国演义》里关羽在曹营留旧袍的故事,寓意入会者反清奉汉之心。 清代中期嘉庆年间,哥老会与四川本地的游民团伙“啯噜子”逐渐结合,形成了初步的袍哥组织。“啯噜子”系清朝初中期“湖广填四川”移民风潮中未能安家垦地的游民形成的武装团伙,除了与哥老会合流外,也有大量人员参加了嘉庆年间的川楚白莲教大起义。 因袍哥的重要成分矿工、船工都祀龙神,所以称首领为“龙头大爷、舵爷、舵把子”,称建立组织的地方为码头、香堂,或通称公口。 袍哥组织分“五堂”,“仁义礼智信”,后两堂都合入了礼字,按民俗习用的顺口溜来划分:“仁字堂(又称老人堂)讲礼讲法,义字堂讲打讲杀(多为绿林,俗称二房上的),礼字堂讲抓讲拿(多为社会下层)”。 袍哥尊奉蜀汉关羽称圣人、圣帝。袍哥排座次也不敢有“二哥”,不似北方以“二爷”呼人。对德高望重的耆老也尊为“圣贤二爷”,不过是架空的偶像。另外,排 行也无四、七、八、九。四桃园结义如有赵子龙在当为四弟,故虚此席。七据说是叛徒,轶事不详(或说是瓦岗罗成,行七)。八、九忌思杨家将八姐九妹之称。袍 哥可以父子同堂,香堂上子称父为“大爷”。准冒充袍哥不准赖袍哥身份。冒充者不过稍加为难促其参加了事。已是袍哥的危急中不敢承认(在衙门赖供例外)被视 为无豪气。 大哥分掌旗大哥,即舵头,俗称晦到了王位人家,执掌香堂大事,也就是“社长”。另有闲位大哥,亦如一般社会组织的名誉理事,多为有声望的人,也有绅、商依靠袍哥关系便于在社会上活动的,他们挂个名,赞助若干钱取得“大爷”资格,俗称绅夹皮。 三哥又称钱粮。掌管一社经济及经营的商业(如茶馆、赌场)。同样有绅夹皮的挂名三哥。 五哥又称管事、红旗大管事行交际、执法等职,在袍哥中最有社会力量,不少为职业袍哥,利用做生日打会向兄弟伙索财帛(其他有势的大、三、五亦如此),以此为生不干其他行业,在一方一隅之地是十足的地头蛇。也有绅夹皮五哥称闲五。 副六也可称五哥,是一般成员。绿林则称蓝旗,是负责巡风探事的小头领。么、满、十排统称老么,有凤尾老么、执法老么、跑腿老么之分。凤尾老么是有家资的年 轻后生,可“一步登天海大哥”。执法老么多为流氓凶神,袍哥传堂把守辕门,制裁叛徒充当杀手就是此辈。跑腿老么如茶堂馆、赌场杂务均是。一般老么则是新人 组织者。 袍哥一年集会三次:五月称单刀会(祭关羽)。七月称中元会,为已故弟兄设祭。腊月称吃团年饭。实则都是为吸收新成员,商谈一些有关香堂及码头事务。新参加 袍哥得有人引荐,在香堂上为恩、承、保、引四位拜见行叩拜礼(不作揖),听舵爷赏封“排行座次”,之后就是袍哥了,黑话称棍子(光棍,豪杰)、嗨皮(有袍 哥身份),可以闯江湖结交朋友了。新人会者得交纳会金、月费。如要外走闯荡,请舵爷赐“公片”(又称字样,印有山头名称的大红柬帖,证明身份,也可充传递 消息的信物),并由管事五爷传授江湖规矩、黑话、手势及外地的朋友关系,但必须酬以重金方可得到这些好处。每逢集会,设香案,供关羽神像,人人叩头参圣, 之后由舵爷宣布一些事宜。再就是吸收成员的仪式,也有惩罚一般违规的仪式。重大问题如叛徒、违反伦常等则专开香堂按江湖规矩制裁,轻则“打红棍”、“挂黑 牌”,重则三刀六个眼、自己挖坑自己跳(活埋)处死,称传堂。在绿林则称坐草坪,惩罚形式更为残酷,尚有不开会暗中弄死称黑传,也就是暗杀。每会都有筵席 多至数十桌,也请其他山头有头脸的袍哥参加,筵席为“八大碗”,开支由有钱的袍哥捐助。 附:近代袍哥与民国革命 清代光绪年间,民族革命之火燎原全国,革命党人在川中联络袍哥组织光复会,曾有杨维、余沏七(公孙长子)等“六君子”在成都谋炸万寿宫案、四川保路会案。 1911年5月,清王朝宣布"铁路国有",将集股商办的川汉铁路路权拱手让给外国列强,四川人民的血汗集股化为乌有。早已存在的反清情绪一下子冲破堤岸, 被点燃成为燎原之烈火。四川的保路运动在极短期内如火如荼地迅猛展开,两个月中,全川大多数州县建立了保路同志会,其中有同盟会,有立宪派,但最主要的力 量是各地的袍哥,同盟军所依靠的力量,也就是袍哥与新军,四川同盟会负责人熊克武、杨庶堪、吴玉章等人也都加入了袍哥。 华阳县秦皇寺(今双流正兴乡)袍哥首领秦载赓既是安吉团(袍哥控制的民团武装)龙头,又是仁字号文明公堂口的总舵把子,与成都地区袍哥首领关系密切。909 年他参加了同盟会,与同盟会员龙鸣剑积极策划反清起义。 1911年,保路事起,他又担任了华阳县保路同志会会长(当时华阳县占有今成都市区的一半)。 8月 4日,他按袍哥仪节,邀请川西各地袍哥大爷到资州(今资中)罗泉井召开袍哥"攒堂大会",决定将保路同志会改为保路同志军,在川西地区举行反清大起义,并对若干重要事项作了统一布署。 9月7日,清王朝屠杀群众的"成都血案"发生,第二天,秦载赓就率同志军攻至成都东外牛市口,与清军交上火,打响了第一枪,保路运动开始转入武装起义阶 段。成都东路同志军以秦载赓为统领,南路同志军以新津袍哥总舵把子侯宝斋为统领,西路同志军以灌县袍哥仁字号大爷张捷先为统领。全川各地同志军也大多由袍 哥大爷率领。可以说,同盟会对保路运动的组织与领导是通过袍哥为纽带进行的,四川的清政权是被以袍哥为主力的反清浪潮吞没的。 12月8日成都兵变之后,各路同志军进入成都,分占街巷,维持治安,四川军政府都督尹昌衡竟挂出袍哥山堂"大汉公"的招牌,自任大汉公的总舵把子,轮流到 入城的各街口袍哥公口拜客。在尹昌衡带动之下,四川军政府的军政部长周骏成立"大陆公",巡警总监杨维成立"汉兴会",参谋部成立"大参公",此外,新成 立的公口还有"汉军公"、"福汉公"、"从汉公"、"多福公"、"共和公"、"熙庆公"、"福禄公"、"云龙公"、"同庆会"等。仅仁字旗的公口就有 374个,连女袍哥公口都有20多个,成都附近各县的公口骤增300多个。在重庆,蜀军政府都督张培爵(又名张列五,我中学母校的创始人^_^)与副都督 夏之时(夏早已参加袍哥)也成立了"大汉公 "的公口。仁字旗大爷唐廉江还联合全重庆各公口组织了"重庆袍哥联合会",在梅坡萃芳园召开了全市袍哥代表大会,出版了袍界报纸《国是纸》。可以认为,此 时的四川,已经成了袍哥的世界。 辛亥革命之后几年,袍哥是红极一时,被称为"点点红",即是说,只要你有"点点"(即加入了哥老)就算走运。又称为"袍哥翻身",因为清朝禁止袍哥,那时 是秘密活动;而民国则是提倡哥老的,哥老组织合法了。在这种势头下,于是人人都想当袍哥,广汉袍哥的人数,比过去增加了几十倍,城乡各地,新增了很多公 口。 PS.刚才晚饭时跟老爷子聊天谈起我祖父,言其解放前竟也是袍哥人家,一时兴起搜集整理了一下四川袍哥的相关资料,聊作备案。如今遥想当年袍哥人家风采,仍不禁双臂交叉,翘起大拇指指向自己,自报山头名号。 一哂。 1月24日 风铃为谁而鸣风铃为谁而鸣?——连环杀人犯的心理浅析1985年12月29日,在伦敦东部的Hackney Wick,发现了一具女尸,被害人是一个19岁的从事秘书工作的女子Alison Day。而与此相隔不久,86年春季,伦敦南部65公里的Guildford郊外的一个村子中,在林地里又发现了一具女尸,死者是17岁的女孩Maartje Tamboezer。这片林地上长满了风铃草,因此被警官们将这件案子称为“风铃草调查”(Bluebell inquiry)。 虽然两地相距甚远,但警方仍然从这两起以及后面发生的多起杀人案件中找到了共性,包括了用来勒死被害人的带子,用剪下来的衣服塞住被害人的嘴巴,捆绑被害人的双手的方式,尤其是在公共场合纵火焚烧尸体的尝试,这在英国当时任何杀人案件中都是前所未有的行为方式。 这起连环杀人案件由于苏格兰场以英国人特有的严谨到古板的地毯式搜索,以及被称作“犯罪心理侧写”(Psychological profile)之父的著名犯罪心理学家David Canter对凶手相貌特征、生活方式及成长经历准确到令人吃惊的描述,最终告破,凶手正是一名经常乘坐火车四处旅行工作的木匠,而其犯案地点和时间正好与英国某条铁路的轨迹和时刻表相吻合。 这起案件,也成为了犯罪心理侧写学的典型教材。当然,我写本文并非是深入研究这起案件,而只是由这起案件切入,就连环杀人犯的心理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事实上我刚拿到这个选题,立即下意识地就想起了“风铃草调查”,而本文的标题也就是出自这起案件,甚至我在写作本文时,耳机里听的歌也是那首Nick Cave &Kylie Minogue 《Where the wild rose grow》。(不知道这首歌的可以去找来听听) 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换言之,也就是相互作用的方式,有很多的差别,尤其有两方面与暴力犯罪的不同形态的联系更为密切。一个方面是犯罪人对犯罪行为的准备,以及与被害人发生联系的方式。尤其在暴力犯罪里,表现在犯罪人企图建立起联系的尝试,也可能是企图建立起联系的一种暗示。这种“建立联系“,并非是指犯罪人接近被害人的方式,而是指在施暴过程中,企图强行让被害人对他进行的某种认同。比如在“风铃草案件”中:他是否要求被害人把他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从这里表现出犯罪人的自我认定发生缺失,他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是常常被忽视的对象,从事着不为人注意的工作,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又或者犯罪人要求被害人吻他,询问被害人的姓名,询问被害人是否有男朋友……这些都意味着,犯罪人在努力使自己相信,在性侵害行为中,包含着一些个人性(private)的甚至是亲密的接触。这种尝试,正是犯罪人在与他内心里最后一丝残存的道德和伦理观点做最后的斗争,而这最后斗争的最后结果却是使用暴力胁迫被害人来顺从他的道德伦理观。这在某种意义上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残酷的讽刺。 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控制欲望(desire for dominance)。所有暴力行为人都想控制他们的被害人,以便使他们的欲望获得满足。但“控制行为”并不只是作为达成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在一些时候,“控制体验”成为了暴力行为人想探索和欣赏的对象本身。他们故意地恐吓、贬低和羞辱被害人的这种行为,也成为了这些犯罪人的重要特征,因为他们自己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就可能有控制别人的欲望的表现。这种犯罪人,在现实中,则多半并非是一个强而有力,让人有安全感的人。 随着犯罪人犯案的增多,犯罪人会有一个从犯案技术到犯案心理的逐步成熟和稳定的过程,换言之,也就是作案熟练度在慢慢提高。一个犯罪人,心理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境,犯罪情境(criminal situation)和非犯罪情境(non-criminal situation),而这两种情境中的行为之间,可能会存在很密切的联系性和一致性。比如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成功地使被害人达到了他的控制要求,那么在以后的犯罪里,他就会更加熟练地完善和运用他的控制手段,而同时,在非犯罪情境中,他也会在自己的日常正常的控制能力中,获得一定的进步。反之亦然。 而这种原则,可以作为区分所谓的“有组织力杀人犯”(organized murderer)和“无组织力杀人犯”(disorganized murderer)的标准。如果一个人能够很好地计划自己的生活,思考处理一些问题,用手艺和智能技巧满足其所需要的某些工作,那么他从事杀人活动的方式,也就不同于那种偶发的、事后急急忙忙离开被害人而忘记掩盖犯罪现场的杀人者,比如在“风铃草案件”中,凶手就是一个从事木匠工作的手艺人。 我们继续回溯,来思考一下系列杀人犯的产生和成长。毫无疑问,系列杀人犯的行为本质是一种反社会的行为,而根据家庭研究和家系研究,比较反社会行为在犯罪人和守法者的血缘亲属中的分布。一项一致的研究结果表明,犯罪父母很有可能有犯罪行为,家庭因素在犯罪性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在生理方面,现代法医学和犯罪心理学的鼻祖龙勃罗梭(C.Lombroso)在早期认为,犯罪人代表了一种遗传学上的原始的、低劣的人种,他们有很多生理异常,例如,颅骨异常,耳朵异常,脸部异常,这些异常都是他通过尸体检验和人类学测量发现的。而这些异常,除了因为他的统计方法并不完善而引起批评以外,也被现代研究解释为其反映了一种自我实现语言,即人们会对那些面部没有吸引力的人做出消极判断,而这些人也会做出相应的反应。谢尔登(W.H.Sheldon)用胚胎学的3个概念来评价体型,并提出了相应的气质类型: (1) 内胚层体型(endomorphy),特征是肥胖、滚圆。气质类型是内脏优势型(viscerotonia),特征是放松,追求享乐。 (2) 中胚层体型(mesomorphy),特征是肌肉发达,呈三角形。气质类型是身体优势型(somatotation),特征是精力充沛,喜欢冒险。 (3) 外胚层体型(ectomorphy),特征是瘦长。气质类型是头脑优势型(cerebrotonia),特征是自我克制、孤独。
就对少年犯罪人的统计结果来看,中胚层体型的比例略高,但这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体型与犯罪之间的联系可能是以气质因素为中介的,例如自信水平和活动水平。中胚层体型者把自己描述为明显好动的、支配性的和攻击性的;而外胚层体型者把自己描述为回避社交的。而中胚层体型和男性形(这是衡量第二性征中的男子气的一种量度)的结合,则反映了较高的睾酮水平和更高的攻击性。 在脑电图的相关因素中,攻击性个人和精神病态者的脑电图具有频率过快或大振幅以及α慢波活动过多的异常现象。而在生物化学因素中,睾酮(testosterone)被看成是解释犯罪行为与性别和年龄普遍相关、男性具有更强的攻击性的一种可能的因素。而从统计学和化学角度来看,睾酮抑制了单胺氧化酶的活动,从而间接地导致了人类支配性的增强,而非攻击性。 当然,犯罪人的生理因素并非只有上面两点,脑功能障碍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有着更大的作用,但这方面偏重于解剖和统计可学,在本文中不多谈了。 在前文中谈到,家庭因素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从家庭教育学上来看,父母行为模式分为四种: 1. 权威型,特征是接受——命令; 2. 纵容型,特征是接受——不苛求型; 3. 独裁型,特征是排斥——命令; 4. 忽视型,特征是排斥——不苛求。
独裁型与使用体罚式管教相联系,会对儿童产生道德发展水平低、攻击性强、自尊低等消极影响。 而在家庭互动方面,父母的婚姻不和谐,往往对男孩的品行障碍有关,而与女孩的品行障碍无关。冲突性的父子关系,往往是儿童卷入犯罪的先兆;而母亲对5到13岁的儿童缺乏感情的现象,与儿子后来的财产犯罪有重要关系,但对人身犯罪却没关系。总的来说,家庭互动方面,童年时期对犯罪人暴力犯罪最大的影响因素是被身体虐待。 而在综合各种因素之后,我们开始对犯罪人的个人特征进行探讨,在此,只对连环杀人犯的个人特征进行探讨。 首先是智力活动,低言语能力可能通过限制高级认知活动的发展,例如,言语自我调节,社会问题解决等,直接促成反社会行为。成年犯的暴力犯罪史受智力水平和精神病态之间相互作用的影响,而低智力的精神病态者更有可能具有冲动性暴力犯罪的历史,也可能具有较低的移情等级。因此,连环杀人犯中的“有组织力杀人者”,往往可能具有较高或者正常的智力以及精神状态;而与之相对,具有较低智力且精神状态不正常的人,更可能诱发“无组织力杀人”事件。 然后是自我控制和冲动性因素的考虑。由于犯罪行为常常涉及为了获得直接需要的满足而冒遭受长期消极后果的危险,所以,通常假定犯罪人在控制和延迟功能方面是有缺陷的。而根据统计学表明,累犯更有可能是冲动的,换言之,连环杀人犯更有可能是临时起意杀死某个被害人,而非蓄谋已久。 如果犯罪人确实具有传统价值观,那么他们没能抑制犯罪行为的一个理由也许就是:该行为通过暂时的借口或合理化作用而被中和了。这种自我中和技术,也就是所谓的自我安慰技术,被分为了五种: 1. 否认责任:一个人的行动是由于贫穷、破裂家庭或者醉酒等外部因素影响的结果。 2. 否认损害:造成的伤害很小。 3. 否认被害人:被害人应受此伤害。 4. 责备谴责者:把注意力转向谴责这种行为的人,比如刑事司法人员。 5. 高度效忠群体:把其他人,例如同伴的需求看得很重。
就“风铃草案件”来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通过对话、强迫接吻等方式,尝试与被害人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这也是自我中和技术的一种。这是在否认损害和否认被害人,他试图将自己的施暴行为解释为一种符合传统价值观的情侣之间的正常亲昵行为。 让我们结束本文中显得枯涩和冗长的学术讨论,回到感性和简单的气氛中来。 总的来说,连环杀人犯的自我认同方面,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一方面他们在现实社会中被人忽略被人轻视,因此他们会在一次接一次,愈来愈熟练地控制和杀死被害人的过程中,取得支配控制欲的满足(性欲的满足也包含在其中,被女性忽略和轻视导致性欲求不满,也是无法取得女性认同的表现);在连续不断的犯案过程中,他们可以沉浸在犯罪现场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认为自己才是这个封闭空间的支配者,是唯一的王,对这种快感的沉迷导致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犯罪。 另一个方面,他们也可能在现实生活中足够成功,他们已然获得了足够多的满足,以致于再没有其他合法正常的方式来取得新的刺激。这种人可能会是中胚层体型,他们渴望冒险,渴望偷偷接近猎物,看到被害人惊恐、绝望和痛苦的表情,渴望与警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他们会精心地挑选猎物,周密地布置犯罪计划,冷静地在犯案现场故布疑阵。他们作案的目的已经并非是为了取得某种认同或是满足某种特定的欲望,他们的需求只是为了寻找刺激感本身。这种罪犯的危险性和复杂性要远远高于其他任何犯罪人。 在最后,让我们来重温一次一个典型连环杀手的成长史吧,读者们也不妨对他的心理轨迹做一番分析: “他出生在一个夫妻不和的家庭里,父亲或母亲可能有过犯罪史,在他五岁到十三岁的时候,父母离婚。跟着父亲长大的他,经常因为做事迟钝被父亲毒打,可能因为偷窃等轻罪被短期拘禁。求学时期,因为个子太矮,相貌平平而又不善言辞,被同学以及女性嘲笑。High School毕业后,没有上大学,在本城的汽车修理厂做修理工,可能有窥阴癖或暴力袭击等犯罪行为。平时沉默寡言,一个人住在城市边缘的一间公寓的小套间里,没有特别的爱好,不嗜烟酒。犯案对象选择为到修车厂送修的单身年轻女子。他总是在晚上尾随这些女子,并将其胁持到僻静的地方进行强暴,并将她们用自己的皮带勒死,然后泼上汽油焚烧其面孔。平时着装整洁,说话简单但是含糊不清,为人处事缺乏基本礼节。” 这就是为了追求支配控制欲满足感的犯罪人的一个典型的心理侧写;而为了找寻刺激感而杀人的犯罪人的侧写,可以参看电影《七宗罪》,这部电影里的连环杀手,就是给了自己一种角色“上帝的代言人”,以神圣之名行血腥残忍之事,同时将警察玩弄于股掌之间,以此来取得刺激的快感的。 “风铃草案件”最终还是告破,静卧在风铃草丛内的死者灵魂终究获得了安息。风铃草要是能鸣响,想来也会为无数死者的冤魂鸣响吧。 突然又想起了海明威的那部小说,其实—— ——丧钟总是为邪恶者而鸣的。 11月9日 心理学学习日志061109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部分
心理学和精神病学在传统上都要涉及哪些人变成犯罪人和为什么变成犯罪人的问题,而社会学则涉及哪部分人口会变成犯罪人和为什么变成犯罪人的问题。
犯罪计量与犯罪分布
1、犯罪率(crime rate)就是每个人口单位中犯罪的总数。
2、犯罪生涯(criminal career)是指个人在一生中的某一段时间内卷入犯罪活动,并且在较长时间内继续进行犯罪行为直到最后停止犯罪行为的现象。这个术语意味着,充分广泛深入地卷入犯罪而使犯罪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3、自我报告的犯罪行为:J.R.Williams and M.Gold于1972年发现,13岁至16岁的美国少年的研究表明,其中85%的人承认在过去3年中参与过1次或者更多的可起诉犯罪(chargeable offence),但是只有9%的人被警察抓获过,只有3%的人被警察处理,并从而得出结论:从未违反过法律的男性青少年是很少的。
个人思考
犯罪心理学将关注点放在了犯罪人个体和犯罪人群体上,它的研究对象是基于社会大众群体,而又从社会大众群体中独立开来特殊对待的个体和群体;而社会学则将犯罪个体和群体作为社会大众群体中的一部分加以平等研究和对待,这就是两者的区别所在。
而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则是综合了社会学和常规心理学两家的长处,首先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整个社会的犯罪事件数量、类型、发生频率等进行科学统计,并研究其发展趋势,这是从宏观上进行的研究;而从微观上,对各种犯罪人的个人属性进行追溯和挖掘,并尝试找出其特征行为模式与触发其犯罪行为的特定情境。
在美国的研究中,自我报告的犯罪行为,大部分来自于少年儿童,这一方面是因为美国的法律以及文化氛围对青少年犯罪采取比较宽松的管理,使少年儿童对承认犯罪的恐惧心理减少;而另一方面,因为少年儿童对自身错误行为的内疚感和羞耻感,从某种方面上也有助于他们鼓起勇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报告。当然,这两者都需要基于青少年个体的家庭和社区教育经历。
而犯罪人一旦投入犯罪,尤其是轻罪,则很可能在较长事件内继续进行犯罪行为,而犯罪动机可能是谋生,可能是习惯,也可能是满足自身特殊的欲望,而这一点需要跟Abnormal Psychology一起研究了。
Abnormal Psychology 部分
Chapter 1 Looking at Abnormality
Let's just consider the following behaviors:
1. A man kissing another man.
2. A woman slapping a child.
3. A man driving a nail through his hand.
4. A woman refusing to eat for several days.
5. A man barking like a dog and crawling on the floor on his hands and knees.
6. A woman building a shrine to her dead husband in a corner of her living room and leaving food and gifts for him at the alter.
Note
How can we define someone's behavior as an abnormal behavior?I think we should think about it from the gender and the culture.In some Arab coutries,a man kissing another man is a normal proprieties and it's sure that not abnormal.And a woman slapping a child,sometimes is a usual method of punishing the kids who made mistakes in China,and we can not consider it blindly as an abnormal behavior. 11月8日 心理学学习日志061108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部分
犯罪、犯罪学与心理学
1、犯罪心理学(Criminological Psycology),“犯罪”(Crime or offence)是一种可能引起刑事诉讼的法律过错行为(legal wrong),这种刑事诉讼可能导致刑罚。
2、英美法系刑法起源于“普通法”(common law),这是诺曼底人统一英格兰后在英格兰通用的法律。
3、普通法基本原则:“无罪过即无犯罪”,犯罪要件:犯罪行为(actus reus)和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罪过(mens rea),而犯罪行为这个要件,需排除非自愿行动(involuntary movements)。
4、倾向(tendency)和行为(behaviour)。行为能被理解为一种动作(act)和倾向(tendency)。例:A在学校憎恨B。(act) A具有攻击性。(tendency)。
5、行为的倾向性可能会导致被理解为一种个人特征(property),而特殊情境为动作提供必需的条件和机会,但是只有个人才有能力进行这种动作。
个人思考:
从19世纪中叶伦敦连续杀人犯“Ripper Jack”开始,连续杀人犯开始被大众以及媒体有意或者无意地浪漫化和传奇化,而这种行为本身又引起了更多具有犯罪倾向的人群将自己的犯罪行为连续化、浪漫化以及特殊化。因此,我们有必要思考的是,到底犯罪人满足了大众的好奇心,抑或是大众的期待造就了犯罪人,这是很值得思考的。
犯罪的两大要件“犯罪行为”和“罪过”,比较难以理解的是后者。“mens rea”,也被翻译成犯罪的动机和意图,这点不妥。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犯罪意识”,通俗点说,也就是“犯罪人从犯罪准备开始,直到犯罪行为结束,贯穿整个犯罪始终的,知晓并能控制自身行为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包括了意识和潜意识的自我控制。
而犯罪行为的倾向性,是犯罪人个人属性的一种表现,它潜伏在每个人的心里,而一旦被某种特定情境触发,则将tendency转变为act,付诸于行动,要特别记住的一点是,行为是倾向和动作的共同体。
Abnormal Psychology 部分
Chapter 1 Looking at Abnormality
Defining Abnormality
The context for a behavior often determines whether it is considered abnormal.Other criteria that have been used to determine the normality of behavior are cultural norms for behaviors,how unusual the behaviors are whether the behaviors cause the person discomfort,the presence of an identifiable illness,and whether the behaviors interfere with the person's functioning and are maladapative.
Note:
There are two witches speaking,"Do people hate us because we dress this way or do we dress this way because people hate this?"We shall just think about it for a while,it's true that we always don't know who first comes to us. 8月27日 侠客之行(一) “人人写金庸”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我现在再来谈金庸总算可以逃过“盲目跟风”的恶名。从小学四年级读港版繁体竖排的《倚天屠龙记》开始,迄今为止已有十多年,其间或在学校开讲座大谈金庸,又或与三五好友高谈阔论何谓侠之大者,却发现从未写过文章评论金庸其人或者金庸作品,大概内心里也窃有“为尊者讳”的意思在里面。
这里只谈金庸作品,或者说只谈金庸作品里的“侠”的精神的逐渐演变。我们且先将金庸的作品年表列举如下:
金庸出版作品年表一览
刨去其他作品不讲,单讲武侠小说。 1955年金庸发表了他的武侠小说处女作《书剑恩仇录》,这部小说很明显地有梁羽生的一部分影子在里面。梁羽生于1954年创作了他的武侠处女作,也是新派武侠的开山之作《龙虎斗京华》。(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颇为有趣:一九五四年,香港武术界太极派和白鹤派发生争执,先是在报纸上互相攻击,后来相约在澳门新花园擂台比武,以决雌雄。太极派掌门人是吴公仪和白鹤派掌门人陈克夫,为了门派的利益,在擂台上拳脚相争。这场比武经港澳报刊的大肆渲染而轰动香港。陈文统(梁羽生真名)的朋友《新晚报》总编辑罗孚触动灵机,为了满足读者兴趣,在比武第二天就在报上预告将刊登精彩的武侠小说以飨读者。第三天,《新晚报》果然推出了署名“梁羽生”的武侠小说《龙虎斗京华》。随着《龙虎斗京华》的问世,梁羽生——梁大侠初露头角,轰动文坛的“新派武侠小说”已有雏型。)梁羽生的小说特色一向明显,遣词造句甚至整个故事架构都充满了中国传统文化气息,而小说设定也建立在真实的历史事件之上,有很浓重的说书人风格。而同样的风格在《书剑恩仇录》里也能感受到,从故事情节的设定,到人物对话,甚至武功招数的设定等,都有或多或少的“梁式风格” ,小说内容则亦是民族仇恨(满汉之争、满回之争)、血仇(张召重弑师),而小说主人公陈家洛最终在斗争失败后选择了率红花会群雄豹隐回疆,不管这是出于客观形势的逼迫,还是主人公本人的心灰意冷,金庸历来为世人称道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精神,在这部书里虽已见雏形,但仍未完全成型,而陈家洛这个人物,终未成为“大侠”的代表人物。 1956年,金庸发表了第二部作品《碧血剑》,其风格套路仍在沿袭前作的风格,内容也仍然是国仇家恨,但在小说情节和人物冲突上更有进步。整部小说以明末的乱局为背景,的确高明,此时群雄纷起,对于情节的展开大有助益。主角袁承志的父亲袁崇焕被满人皇太极的反间计所害,遭崇祯杀害,浑身血肉被北京愚民啖吃而尽;因此主人公自一出生便背负着对满人的民族仇恨,但同时又面临着报国与报血仇不能两全的矛盾。此时,袁承志的人物性格逐渐血肉化,然后在后面又发生了与崇祯九公主的恋情,这时又加上了恋情与血仇不能两全的矛盾;再后来北京城破,生灵涂炭,罪魁祸首竟是李自成,而李自成正是袁承志所期望能完成他国仇家恨两全心愿的人,到了此时,袁承志终于绝望,率众人远遁去了澳门。这部作品中,可以看出,金庸对故事情节的架构和戏剧冲突的设定已经逐渐炉火纯青,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已经由前作不是很成功的群侠形象塑造过渡到了单主人公的形象丰满化。而从“侠”的精神来讲,仍未脱离前作的藩篱,主人公虽有为国为民的心愿,但最终仍是心灰意冷远遁他方,缺少了“大侠”那种“知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精神。而这个怪圈,终于在他的下一部作品,也是他的不朽代表作之一的《射雕英雄传》被打破。在这里顺带提的一点是,这部小说里也出现了被我定义为“情侠”和“狂侠”雏形的一个人物——金蛇郎君夏雪宜,而以后在《神雕侠侣》中出现的杨过,或多或少有一些他的影子在里面。 3月15日 【原创】滑铁卢战记(一)战争开始的时候滑铁卢战记(一)战争开始的时候1815年3月25日,随着拿破仑带着他的1050名卫队士兵偷渡回国,兵不血刃重返巴黎再登皇位,英、俄、普、奥、意、比、荷再次组成了第七次反法同盟,决心将这个“世界和平的扰乱者和人类公敌”彻底毁灭。 其实在这里分析滑铁卢战役的胜负如何得失如何,甚至事后诸葛亮式的来设想拿破仑应该如何去做就能大胜,这种行为本身就毫无意义。即使滑铁卢战役拿破仑取胜,那么自然便会有第八次反法同盟乃至第N次反法同盟,这一点正同后世的希特勒相似,以一国之力企图征服整个欧洲,是谁也做不到的,不管是战争天才还是军事狂人。 其实反法同盟里的比利时和荷兰,已经成为了一个国家——“新荷兰”,这个国家是维也纳和会的产物,接受荷兰王室的统治,而比利时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路易十八逃亡至此,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次战争的主战场,而拿破仑生命中的最后一战,便终结在比利时的一座高地之上。
对照上图,可以更好地看出反法联盟军队的部署情况。英荷联军94000人,由威灵顿元帅指挥,部署在布鲁塞尔(Brussels)和蒙斯一线(Mons),普军11.7万人,由布吕歇尔指挥,部署在比利时的沙勒罗瓦以南,包括那慕尔(Namur)、列日(Liege)至莱茵河一线;奥军20.1万人,由施瓦岑贝格指挥,集中在莱茵河上游;俄军15万人,由巴克莱指挥,集中在莱茵河中游;奥意联军7.5万人,由弗里蒙特指挥,集中在意大利北部的法意边境上。 联盟军队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威灵顿、布吕歇尔、施瓦岑贝格率三路大军直扑巴黎,巴克莱率领俄军作为第二梯队跟进随时增援,弗里蒙特的奥意联军捣向里昂,待到攻破里昂后,也折向巴黎。 拿破仑方面,他获得了大多数人民和基层士兵的拥戴,很快召集起了28.4万人的正规部队,但是有能力的高级军官不支持他,麦克唐纳、奥热罗、乌迪诺和圣西尔等在内的9位元帅拒绝为他效劳,贝尔蒂埃和缪拉早已离心背叛,达武任陆军大臣留守巴黎,能跟随拿破仑上战场的只有苏尔特、内伊、莫蒂埃、格鲁希等。 拿破仑组建了四个兵团:北方军团、莫斯里军团、莱茵军团和阿尔卑斯军团,其中北方军团为主力兵团,由拿破仑亲自指挥,总计有12.45万人,下辖5个步兵军(第1、2、3、4、6军)、4个骑兵师和近卫军,苏尔特元帅任北方军团参谋长。 由于威灵顿的英军和布吕歇尔的普军是离巴黎最近的部队,都驻扎在比利时,而且比利时曾是法国的附庸国,一旦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被法军攻下,比利时将会倒向法国一边。法军的兵力一直处于劣势,为了避免让部队处于守势,拿破仑决定先发制人,亲自率领北方军团攻击比利时。 拿破仑作战方针相当简单,他采取“中心位置论”,让军队从联盟军队中间突入,从而在内线受益。然后在内线法军又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对其中一方敌军给予致命一击,同时运用少数兵力将另一方敌军封锁在阵地上;待一方取胜之后再集结全部兵力进攻另一方。 因此拿破仑制定作战计划如下: 拟于6月初将北方军团集中于比利时边境正南的桑布尔河(Sambre)与默兹河(Meuse)之间的地区,然后于6月15日在沙勒罗瓦渡过桑布尔河,挥戈向右,粉碎布吕歇尔军团,将其逐回莱茵河,次日再回师向左,摧毁威灵顿所部,将威灵顿从布鲁塞尔撵回奥斯坦德,在两支联军之间打进一个楔子将其分割开来,然后于6月17日占领布鲁塞尔。为了隐蔽自己的意图,达到迷惑或麻痹敌人的目的,拿破仑指示达武在巴黎周围建筑要塞地带,他自己也尽量拖延离开巴黎的时间,以给敌人造成他准备在巴黎附近打一场防御战的错觉。 英盟方面,威灵顿的军队由四个军组成:第一军,由荷兰亲王指挥;第二军,由希尔勋爵指挥;骑兵军,由埃不利奇指挥;后备军,由威灵顿亲自指挥。英军主力由非英国籍士兵组成,包括英王德意志团,以及荷兰、比利时、纳索、汉诺威和不伦瑞克的部队。此时的威灵顿,还以为拿破仑正呆在巴黎加强防务,沉湎于享受之中,茫然不知法军逼近。 6月15日凌晨3时,拿破仑骑马出发,于正午进入沙勒罗瓦。他随即将部队分成两翼和1个预备队,命令内伊元帅指挥第1军(戴尔隆指挥)、第2军(瑞利指挥)两个军和1个骑兵师组成左翼,扫荡沙勒罗瓦——布鲁塞尔的公路的敌军,占领卡特尔布拉斯,牵制威灵顿军团;格鲁希元帅指挥第3(凡达姆指挥)、第4军(杰拉德指挥)和2个骑兵师组成右翼,从正面攻击布吕歇尔军团;近卫军担任预备队。拿破仑自己将视情况在两翼之间来回移动。 当天,内伊指挥左翼法军向北进至哥西里斯,仅以1个骑兵师的兵力继续向卡特尔布拉斯前进。该师进到卡特尔布拉斯以南地区,遭到了威灵顿军团的1个旅的阻击,不得不退回到弗拉斯尼斯。 此时,格鲁希指挥的法军右翼在东北方向也进至弗劳拉斯。布吕歇尔急令部队向弗劳拉斯和桑布里费之间的利尼集中。威灵顿直到16日凌晨2时才发现法军的兵力异动,当即命令部队向卡特尔布拉斯方向集中,阻止法军的进攻,如有可能,就在那里与法军决战。 16日凌晨4时,拿破仑发出命令:内伊指挥左翼部队继续向卡特尔布拉斯进攻,占领该地后,即向布鲁塞尔进发,争取17日晨攻占布鲁塞尔;格鲁希指挥右翼部队继续向普军进攻,占领桑布里费,之后直取耿布劳斯;近卫军为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两翼方面的作战。 上午8时,格鲁希向拿破仑报告:普军强大的兵力正向桑布里费集结,看样子要在利尼附近展开会战。同时,内伊也送来报告,说英军正向卡特尔布拉斯附近集中。拿破仑命令内伊集中现有兵力,坚决打垮英军,一定要拿下卡特尔布拉斯。随即,他骑马赶往右翼阵地, 上午11时到达弗劳拉斯,侦察了利尼的普军阵地。拿破仑以为他正面的只有普军的1个军,于是决定对其进攻。此时,凡达姆的第3军已完成了攻击部署,可杰拉德的第4军还迟迟未到。原来,由于苏尔特的疏忽,第4军昨晚宿营于桑布尔河两岸,因距离太远,一时跟不上来。为了确保进攻取胜,拿破仑决定等第4军到达后再发起进攻。下午1时左右,第4军才匆匆赶到。然而,普军这时已有3个军约8万人集中到了利尼村及其附近地区。拿破仑见敌方兵力已经不止一个军时,不禁大喜过望,当即决定在这天下午与布吕歇尔算总帐。 滑铁卢战役的前奏——利尼战役由此拉开。 10月30日 【走马观花】由中外文学作品看女性地位 女性作为人类的两性之一,在几乎任何一部描写人类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里,必然会出现。但我们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绝大多数文学作品都出自男性作家之手,而女性形象在文学作品中的地位也随着男性作者对“男女平等”概念的逐渐认同而改变。 以中国为例,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女性的地位还不算非常低下,从某种意义上看,周王朝的古礼法中,还存有一丝母系氏族社会对女性的尊重意味。《诗经》中的女性,窝窝囊囊,一脸奴隶相的不多。像《野有死簏》中的那个乡下姑娘,跟男人幽会时,那男人一见面就扑上来,动手解她的衣裳(腰巾),她就没有那么老实和被动,而是跺着脚把男人推开,提醒他说:“舒而脱脱兮,无撼我脱兮,无使也吠。”意思是“不许你这么鲁莽地解我的衣服,小心把狗也惊动得叫起来。”由这里可以看出,在中国的前期历史中,女性的地位还不是那么地低下,在某种意义上说还享有一定的自主和自尊。 继续沿着中国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随着周王朝的覆灭以及秦王朝对先秦文化的扫荡,自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成为了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中国女性的地位开始直线下降,逐渐沦落为中国男性的附属品。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近则不逊,远则怨”,孔子首先举起了轻视女性的大旗,然后孔子的孙子子思又教出了另一位圣人孟子。孟子又说了:“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儒家思想终于成为了“儒教”统治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而“儒教”的两位教主“圣人”孔子和“亚圣”孟子都这么看轻女性,这千年来女性角色在正统书籍里自然是永远在下,不得翻身了。 自然,在男人的文学作品里,描写女子也是必不可少的点缀。国人引以为豪的唐代诗人里,“花间诗派”的温庭筠就以描写女子著称。当然,温庭筠的写作手法较为特异,他总是把自己代入女性角色,以女性的口吻来抒情。如他这首《菩萨蛮》中写道: “牡丹花谢莺声歇,绿杨满院中庭月。相忆梦难成,背窗灯半明。翠钿金压脸,寂寞香闺掩。人远泪阑干,燕飞春又残。” 这段词写到暮春之时,女子因为“相忆梦难成”而最后只能“人远泪阑干”,女子的形象是孤独寂寞的,是凄凉悲惨的。甚至连豪迈大气如李白者,也写过这样的诗句: “美人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怨情》) 而事实上,中国古典诗词里,除去描写男女恋情的恋歌外(陆游《钗头凤·红酥手》),对女性单独的描写,除去“闺怨诗”外,就是描写歌妓,这一点在柳永的词里表现得更加明显: “英英妙舞腰肢软。章台柳、昭阳燕。锦衣冠盖,绮堂筵会,是处千金争选。顾香砌、丝管初调,倚轻风、佩环微颤。乍入霓裳促遍。逞盈盈、渐催檀板。慢垂霞袖,急趋莲步,进退奇容千变。算何止、倾国倾城,暂回眸、万人断肠。” 文学作品中表现出作者对女性的某种“亵玩”心理,充分表明了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女性只是处于男性主导社会的从属地位,这个现象,直到元杂剧的出现,才略有所改变。这个在稍后将做一讨论。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邻国日本,女作家紫式部所著的长篇小说《源氏物语》,对日本宫廷女性的生活进行描写,笔触阴郁。而在日本,女性地位如何,大家也都非常清楚,日本女性在当今社会仍然处于某种从属地位。 回过头来接着说我们的元杂剧,从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到汤显祖的《牡丹亭》,一个个鲜明而有自己独立个性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窦娥指天骂地,几乎是对女性千年来所处的不平等地位的一个总的爆发: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其实,这天地根本就是不平等社会的代表,窦娥临死前的这一番呼喊,已经远远超过了那帮须眉男子的气概,而她自己也成为了中国文艺史上觉醒女性的代表形象。 到了明末清初,随着汉族王朝的覆灭以及满族人的入关,在民族情绪的驱使下,汉族文人也逐渐把女性角色塑造成了爱国英雄的形象。 《桃花扇》是通过明末复社文人侯方域与秦淮名妓李香君的爱情故事,来反映南明一代兴亡的历史剧。 侯方域在南京旧院结识李香君,共订婚约,阉党余孽阮大铖得知候方域手头拮据,暗送妆奁,以拉拢侯方域,结交复社。香君识破阮大铖的圈套,坚决退还妆奁。阮大铖怀恨在心,在南明王朝建立后,诬告侯方域暗中勾结左良玉背叛朝廷,迫使他仓皇逃离南京。先是农民起义军攻破北京,崇祯自缢,马士英,阮大铖在南京拥立福王,重新得势。他们强迫香君改嫁党羽田仰,香君誓死不从,血溅定情诗扇。友人杨龙友将扇上迹点染成折枝桃花,故名桃花扇。马、阮倒行逆施,朝政腐败不堪。清兵南下,他们又把河防前线的三镇兵马调走,史可法独木难支,清兵长驱直入,南明灭亡。几经波折,侯、李又得重逢。但国已破,何以为家?他们终于撕破了桃花扇,分别出家。 《桃花扇》里的李香君,代表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女性形象从单纯的男性附属品到独立自主,拥有民族精神的女性形象的转变。 “走江边,满腔愤恨向谁言?老泪风吹,孤城一片,望救目穿,使尽残兵血战。跳出重围,故国悲恋,谁知歌罢剩空筵。长江一线,吴头楚尾路三千,尽归别姓,雨翻云变。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精魂显大招,声逐海天远。” ——《桃花扇·沉江》 而从西方文学奉为圭臬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来看,诗中的希腊第一美人海伦,从一开始就作为三位女神争夺金苹果的砝码,也直接导致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诱拐海伦,也由此引发了特洛伊战争。从这里可以看到,在西方的早期文学里,女性角色的地位也并不是很高。 中世纪教会统治的黑暗时期,文学或者文艺作品根本无容身之地,自然更不可能有什么女性形象在文学作品中出现。法国虽然出现了“圣女贞德”,但她一开始也是以男性少年的身份出现的,而最后也被冠以“妖女”罪名而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因此,西方中世纪里的女性,在文学作品中,也无甚地位可说。 自从文艺复兴将教会的黑暗统治永远埋葬后,各种文艺复兴主义的文学作品不断涌出,如但丁的《神曲》,塑造了一个完美无暇的女性形象——贝阿特丽克斯。在《神曲》中她的灵魂导引但丁升入天堂,成为一个慰藉灵魂的母亲。她一方面如此年幼,一方面又如此成熟,洋溢出母性的温情,不倦地引领着诗人的形而上梦想。“而文艺复兴本身就是一场人类母亲的复活运动,她们从集体记忆深处醒来,越过漫长的中世纪,向四面楚歌的男人们发出灿烂的微笑。”(《解密蒙娜丽莎——恋母情结并非达芬奇的专利》凌麦童) 随着西方社会的发展,以及工业革命的逐渐兴起,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上升,西方也出现了类似于中国的“崔莺莺”式的人物。19世纪挪威最伟大的戏剧家亨利克·易卜生的著名社会剧《玩偶之家》(又名《娜拉》),就塑造了娜拉这个西方的新女性的形象。 女主人公娜拉出身中等家庭,美丽活泼,天真热情。她热烈而真诚地爱着自己的丈夫海尔茂。为替丈夫治病,她曾冒名举债,又熬夜抄写文件,挣钱、省钱,偷偷还债。如果需要,她甚至表示可以为丈夫而死。但她的丈夫(过去的银行职员,现在的银行经理),却是个虚伪自私的资产阶级市侩,他平时管她叫“小鸟儿”、“小松鼠儿”,可一旦知道娜拉曾冒名举债,危及自己的社会名声和地位时,便一反常态,大骂她是“犯罪女人”,还扬言要剥夺他教育子女的权利,要对她进行法律、宗教制裁。后来,当债主受女友感化,退回了冒名借据时,他又转变态度,表示要永远爱她和保护她。经此转折,娜拉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泥娃娃”处境,发现自己不过是丈夫的“玩偶”,于是对保护这家庭关系的资产阶级法律、道德、宗教,提出了严重怀疑和激烈批判,并毅然离开了这个“玩偶之家”。 娜拉是个具有资产阶级个性解放思想的叛逆女性。她对社会的背叛和弃家出走,被誉为妇女解放的“独立宣言”。然而,在素把妇女当作玩偶的社会里,娜拉真能求得独立解放吗?茫茫黑夜,她又能走向何处?鲁迅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一文中说:“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其实也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这确实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易卜生的著作里,娜拉的离家出走只是对于传统家庭道德规范的背叛,本身的社会大环境虽然严苛,但却缺乏风云变幻的戏剧性。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契尔的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大舞台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敢爱敢恨,又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的成长历史。 白瑞德船长在斯佳丽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爱上了她。在她的两个丈夫相继去世后仍然爱着她,并且也和她结了婚。他心里明白斯佳丽并不爱他,只是在努力争取而已,心力交瘁之后,最终离她而去。战争前,斯佳丽活泼调皮,在十二橡树的野餐会上,所有的男孩都爱慕她,她抢尽了在场所有女孩的风头,因而遭来了妒嫉。白瑞德爱的是这个时候的斯佳丽,没有经过战争的斯佳丽。不久,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佬入侵了南方,斯佳丽回到了故乡――泰朗。斯佳丽在泰朗的土地上,站在一片如火的黄昏中,她向上帝发誓,为了生活,她要杀人放火,她绝不让自己和家人受饿。结果她真的用白瑞德给她的手枪结束了一个北方佬的生命。她在战争中做生意,这在当时是不可理喻的,她有一种力量,来自泰朗这片红土地,就像白日德和她散步说的:“土地最重要的,土地是最宝贵的,你的力量来自于这片土地。”所以,斯佳丽不惜任何代价保住泰朗,白瑞德爱斯佳丽,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还买了一座房子。然而他也恨斯佳丽,斯佳丽心里只有阿斯利。终于,白瑞德在一片浓雾中消失。斯佳丽终于感到了他的可贵,感觉到了他对她多年的爱。又是一片如火的黄昏,斯佳丽站在风中,望着一切都随风而逝。 综合中国和西方文学作品的女性形象来看,文学作品体现的内容始终是社会真实生活的投影。因此,文学作品中女性地位的逐渐上升,也正是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地位上升的表现。而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妇女解放运动和女权主义的抬头,女性在某些领域已经取得了与男性同样的地位,而在某些领域甚至有超过男性的趋势。 最后,引用小说《飘》的结尾部分作为本文的结尾,也由此向我们坚强不屈,独立自主的新女性致敬: “现在甭想啦,”她咬咬牙,唤来老护身符,“现在琢磨失去他的痛苦,我会疯的,明天再想好了。” “可是,”她的心在呐喊,丢开老护身符,管自刀绞般地疼:“不能让他走!一定还有法子!” “现在甭想啦!”她又大声说一遍,想把忧伤推开。,想挡住滚滚而来的痛楚,“我——对了,明天我回塔拉去。”想到这儿,她心情稍稍平静。 由于恐惧与失败,她回过一次塔拉,在它坚实的支持下,又恢复了自信,鼓起了奋斗的勇气。既然做到过一次,上帝啊,求你保佑我再来一次吧!怎么做,她却不知道。她现在不愿想,她只要一个客她生存,容她痛苦的小天地,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好舔舔自己的伤;一个避难所,好筹划以后的战斗。一想到塔拉,就仿佛有只凉爽温柔的手在抚慰她作疼的心。她仿佛看到那幢白房子在闪光,在欢迎她归来。她仿佛感到,乡间宁静的暮霭正向她徐徐降下,为她祝福。她仿佛看到,露珠正悄然滴落在无边的绿野,雪白的棉桃上。还有那未曾拓垦的红土地,枝繁叶茂的松树林,绵延起伏的小山冈。 这美丽的图景让她模糊感到慰藉,给她增添了几分力量,心头的创痛与悔恨顿时轻松不少。她呆呆地站着,多少小事急上心头——通往塔拉的林阴道,雪松郁郁苍苍;一丛接一丛的荣莉花。映衬雪白的墙壁,欣欣向荣;洁白的窗帘随风起舞。还有嬷嬷,她突然好想嬷嬷,跟小时候依恋嬷嬷一样,好想把头偎依在她宽厚的胸膛上,任她骨节粗大的黑手抚摸她的头。嬷嬷,是她与过去岁月联系的最后一环了。 以祖先面对失败绝不低头的精神,她扬起下颌。她要赢回瑞特,她晓得她办得到!只要她下决心,没哪个男人她得不到。 “一切等明天回塔拉再细想,明天就挺得住了。得想办法夺回他的心。说到底,明天总是个新日子。” 猫是如何捉老鼠的 现在在听亨德尔的《水上音乐》,有点让人昏昏欲睡了,赶紧换了《碟中碟2》的主题音乐来提神。我虽然喜欢黑夜,但不喜欢睡觉;当然,熬了夜累得要死的时候爱睡觉如爱我们万能的主,那又另当别论了。 在CEU做管理员,大多数时候是从事一些人事和行政上的工作,自然也作文立说,"为黑客立言"。他们只是把我当作一个文人,而忽略了我的技术背景。首期"雏鹰学堂"开课,假如跟老鹰商量一下给我安排一门课来试试,估计也最多让我在高级班讲讲计算机犯罪心理学或是社会工程学吧。 网络警察抓黑客,其实就是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当然我说的"黑客"从来就不是那些入侵个个人电脑或者盗用一个QQ号码就沾沾自喜的小孩子们,但也不是我曾经定义过的"Classic Hacker"。因为前者最多如苍蝇聒噪,杀鸡不必用牛刀;后者可敬可爱,何罪之有?我们需要特别研究和注意的就是那些所谓的"Elite Hacker",据估计这种类型的黑客在世界上有一百五十万人。这种对手的目标往往是防卫重重的公司或政府组织的主机,进入不易,一旦进入,则后患无穷。 那么从总体行为方式来看,"Elite Hacker"们的工作步骤是什么呢?我在这里不涉及技术细节问题,权作介绍。 首先是对目标的调查工作。一般来讲,存放重要资料的主机都不会运行公共服务,如http或者ftp等,因此直接获得目标主机的IP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这种主机根本就不需要域名来助记,甚至不需要互联网IP,它们完全可以躲在网关或者路由的背后,享受着硬件防火墙的保护。(说句题外话,就我个人的看法,入侵远程的局域网其实远比入侵网站主机要容易得多,要是遇上那种stand alone的主机,那就只好去看看《碟中碟》YY一番了。)但一般来讲,一个坚定的黑客是不会吝啬用任何方法取得目标信息的,他们会入侵任何一个与目标有关的公众服务器以取得最终目标的有关信息,他们甚至可以到目标所在公司去任职以获得任何有用的信息,一张精确的网络拓扑结构图实在是难得的好东西。 写到这里开始头痛了,因为Elite Hacker们的目标实在是太让人头痛了,入侵目标几乎是必然要进行局域网的入侵,我可不想把这篇文章变成黑客手册,just introduction,呵呵。总之,我们的精英黑客终于排除万难取得了目标地址,用了好几个相隔十万八千里的跳板,并渗透过了硬件防火墙进入了目标主机了的登录界面了。(这里又要稍微说几句,要想在一次连接中就完成对目标的调查、渗透、入侵、破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后就是常规的扫描、破解、注入、升级权限、做坏事(^_^)、删除日志并重新启动主机,或者干脆格式化主机硬盘以消除痕迹(好狠毒)。然后切断连接…… 一个计算机犯罪应用调查员,他会如何进行他的调查? 1.对证据介质的保护与管理。(这里跳过) 2.执行初始响应,如果主机没被关闭或重启,就应该恢复内存中的内容并将内存映像放入另一个专用的文件系统或通过关闭的网络连接传送到另一台主机上,这点在UNIX下最容易实现。 3.现场响应步骤:包括,(括号内为在NT或2000、XP下执行的命令) 建立一个新的shell(cmd.exe), 记录系统日期和时间(date,time), 确定登录人员(loggedon), 记录打开的套接字(netstat), 查看打开套接字的进程(fport), 列出当前进程(pslist), 列出最近连接的系统(nbstat), 记录采取的步骤(doskey) 4.执行司法鉴定复制,其实就是复制磁性介质的映像。 5.调查各种日志以取得任何线索,包括主机系统本身的日志、软件防火墙日志,硬件防火墙日志,路由器日志,IDS日志、第三方远程日志服务器。网络里是充满眼睛的,其实黑客们的任何行动都有迹可寻,成功的黑客与失败的黑客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善于消灭任何痕迹与线索。 6.一旦取得线索,对黑客的行动时间与行动手法进行分析估计,并开始玩游戏了:)选择用捕鼠夹捉耗子还是用猫来追耗子,这就是两个options。 7.对网络进行监视并捕获数据包,包括telnet连接、ftp连接、web通信,监视加密通信如SSL或SSH等,监视ICMP隐蔽通道(Ping包和Loki隐蔽通道), 8.对可疑数据包进行分析,并记录其源头,要区别出伪造IP和真实IP。 9.随着IP地址的线索进行追踪,可能还不得不逆向登录并入侵一个又一个的跳板,以取得入侵者的地址(当然,这种为了调查而入侵跳板主机的行为仍是非法的,所以很多受害者情愿找白帽黑客或网络安全公司来工作而非司法机关)。 先写到这里吧,连写个大概介绍都那么头痛,还好,不用写技术细节了。 计算机犯罪心理学初探序
黑客:1.“喜欢探索程序内部细节以及如何提高它们性能的人。……5.好事的恶意者,四处嗅探以求取得敏感的信息。这种人的正确叫法应称之为‘坏客’。” ——(The Learning Channel) “黑客入侵,非常简单,问很多问题并且拒绝停止…… 不停地学习和寻找一些看起来很邪恶的事情是一种很悲哀的事情。事实绝对不会比它自身更加真实。” ——(Emmanuel Goldstein 《黑客季刊》编辑) “入侵是一种未经认可的对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当它被一个有道德的个人与组织以请求和合同的方式进行时,那是完全合理的。最关键的不同点就是这个有道德的个人获得了授权来探测目标。” ——(Dr. Charles C. palmer 网络安全与密码学专家,美国全球安全分析实验室主任) 计算机犯罪并非单纯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是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一部分。从事计算机犯罪的犯罪分子(有的时候甚至并非犯罪分子而只是某些胆大妄为或者充满好奇心的人),从广义上来看,其行为也具备社会性和心理学通性。尽管有的时候他们刻意地使自己的行动偏离通常的行为准则,但这种行为本身也在心理学与社会学可预测到的范畴之内。因此,由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掌握到计算机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和行动手法,并加以预防和追踪。 在本文中,笔者刻意回避用“黑客”来指称本文的研究对象。尽管大众,甚至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将网络中的各种犯罪行为归罪于“黑客”,将“黑客”视为洪水猛兽及社会的对立面;但笔者在此,把“黑客”放在一个较为正面的位置进行说明和研究,并与真正意义上的计算机犯罪分子特性进行比较。 一 计算机犯罪行为分类 按照当今互联网上常见的计算机犯罪行为,我们可以大概地将其分为四类: 一、 传统学院派黑客(Old School Hackers):这是最早的黑客,也是真正的计算机精英。他们是20世纪60到70年代的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或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利用他们的计算机技能编写更加精简和高效的程序来提高当时尚很缓慢的计算机运行速度。他们的特征是:他们的主要兴趣只在编写程序代码,没有恶意的企图,信仰国际互联网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代表人物:AKA. Capn.Crunch。 他使用一种能发出特殊频率哨音的盒子来打免费电话。这种哨音再生2600赫兹的声音用来接通电话。他是最早使用自身技术以取得个人利益的黑客。 二、 计算机朋克(Cyber Punks):这就是媒体和大众通常提到的所谓“黑客”,他们也是互联网上最常见的捣乱分子。一般年龄在12~30岁,有时也被称作“Script Kidds”,在西方世界主要是白种人。在中国,教育程度约在初中或高中以上;在美国约为12年级以上。他们经常吹嘘自己的作为,因此常常被抓获。代表人物:Kevin Poulsen(1990年)。(附图2)入侵并占据美国洛杉矶KISS-FM电台的 所有电话线路,然后将自己变成了该电台的第102位打入电话者,获得了该电台提供的一辆S2 保时捷跑车。后被起诉多达19项罪名。包括敲诈、电话窃听、洗黑钱等,在狱中度过了3年。 三、 职业犯罪分子或“坏客”(Professional Criminals or Crackers):他们以计算机犯罪为业,盗取机密资料并出售,通常会形成有规模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代表人物:Vladimir Levin(1994年)。(附图3)一名俄罗斯数学家领导了该团伙,他们入侵了美国Citibank银行的电脑主机,并勒索了1,000,0000百万美元。Vladimir Levin于1995年被国际刑警抓获,后被监禁三年并失去了所有不法所得。 四、 病毒代码编写者(Code and Virus Writers):他们将自己视为黑客群体中的精英分子,有非常好的编程能力,他们编写病毒,但自己从来不参与病毒的传播,他们假手于人,做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这种人一般有某种反社会倾向。代表 人物:Robert Morris(1988年)(附图4)利用一种蠕虫病毒程序在互联网上感染了6000多台计算机,他被处以10,000美元罚金,联邦计算机紧急反应小组也由此成立。 二 行为动机 黑客的行为在客观上固然形成了犯罪,但其主观意图并非是为了自身的实际利益而犯罪,而职业计算机犯罪分子的行为就单纯只是为了个人的实际利益而已。 自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早期黑客诞生于麻省理工的实验室开始,直到1979年凯文•米特尼克凭一台计算机和一部调制解调器闯入北美空中防务指挥部的计算机主机为止,“黑客”(HACKER)都是褒义词,即上节分类中的“传统学院黑客”,指的是那些尽力挖掘计算机程序的最大潜力的计算机精英,并提倡了一场个人计算机革命,提出“计算机为人民所用”的观点,其领头人物即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 LINUX的创始人李纳斯·托沃兹在他的《黑客行为动机是什么》一文中提出的“李纳斯法则”认为,人类所有动机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生存”(survial)、“社会生活”(social life)和“娱乐”(entertainment),这三种基本类型,也可以看作是三种阶段。而“生存”就是最基本的动力,而后两个阶段即是说“人类准备为何而死”。 就“社会生活”这种类型来说,应该很容易理解,生活中充满了各种理由舍弃生命——爱情、理想、宗教狂热……在这里,我们并没把“金钱”视作终极动力,因为我们真正关心的并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所能带来的东西。 就“娱乐”这种类型来讲,它是解释精神世界的一种体操,对于科学家们的研究工作来说,他们的工作动机并不是为了生存,或者也并不一定是为了社会生活,对于真正的科学家来说,他们的研究工作就是娱乐,就是内在有趣并充满挑战的东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黑客”是属于哪种行为动机的人。他们已经超越了利用计算机谋生的阶段,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以计算机编程谋生的职业程序员并非是“黑客”;“黑客”们使用计算机是为了社会关系,比如通过网络和电子邮件营造虚拟社区;也是为了娱乐,对他们来说,计算机本身就是娱乐。真正的黑客的行为动机就只是因为他们觉得有趣,并将这些有趣的事情与人分享,“社会生活”这种动机,正是真正黑客们喜欢团体工作的原因。这一点,跟中国国内的一些所谓“黑客团体”的形成原因是不同的。 从精神分析上讲,黑客们的一些行为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心理解释:入侵他人个人电脑并侵犯他人隐私可以解释为“窥私欲”;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公诸于网络并与同道分享,可以解释为一种表现欲;向高保密级别的电脑主机发起挑战,或者将一些机密信息公布,可以很大地满足黑客的成就感。从一点上来说,他们是一种英雄主义者。但是,在他们满足了这些心理需求的同时,他们也犯罪了。 而专门的计算机犯罪分子就并非如此,他们的目的很单一,只是为了满足贪欲而已,这种贪欲可能来自于对金钱的渴望,或者是某种眼前的威胁急需得到解除。因此他们在成功完成了跟真正黑客们相似或相同的工作后,他们并不会为了自己解决了更高难的问题而感到欢呼雀跃。他们并不是为了技术而技术的人,他们是为了利益而技术的人,他们只会清除挡在他们获取利益的道路上的障碍。比如我国南方曾发生的一起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非法侵占的案例,就是最好的例子。 三 行为方式理论 “行为理论”(Action Theory)将人的行为模式分为三个层次: 基于技术层: 这些行为是流畅、高度综合和完整的行为,几乎由用户无意识的思维方式造成。这些用户的行为完全是长期自发的,在实现这些行为中根本没有做过任何严肃认真的精神工作来指导它。这个层面的一些例子,如:秘书的打字工作,足球守门员的扑救动作,软件用户输入密码的动作。换言之,就是一种下意识的习惯动作。 基于规则层: 这里,行为是被定义了,而且用户是有意识地遵循某种事先确定了的程序。这些程序通过一些训练教给用户,或者通过经验学习到。不同情形下,不同的程序将被执行。比如说,当水坝中的水位下降时,工人就会遵循程序进行储水的工作。很多日常工作都落入了这种范畴,比如说我们都只会通过超链接浏览各种各样的网站。 基于知识层: 在这个层面里,用户使用他们的智力来解决一个问题,一个事先未知的问题。为了完成任务,他们需要确立一个目标并且为了解决方案来组织他们的行动。这个层面,我们可以定义一个目标达成的完整四个阶段: 1.确立目标和首要目标。 2.计划达成目标的方式,决定完成任务的基本和本质手段。 3.计划的实际施行。 4.任务结束后,对结果回馈的评估和调节;对远期目标的计划和对解决问题方式的总结。 对于前两种行为控制层面来说,它们是属于“前定回馈类型”(feed-forward type 这个译名是我自己杜撰的),也就是说任务的完成是可以事先确定的,这种任务的完成就其本身价值而言,与平常的练习没有什么两样。 而“基于知识层”则不同,它的每一次任务开始都是不确定的,因此它不得不先对任务本身的性质,以及任务可能的风险及可能用到的技能进行评估,以应付任务中各种不确定的困难与危险。 从行为方式理论来讲,世界上大多数计算机普通用户都属于第一种与第二种行为方式的混和:他们在最常用的操作中遵循第一种行为方式,在某些专门操作中(如专门软件、专门外设的使用)遵循第二种行为方式。中国常见的那种拿着“流光”(中国黑客小榕开发的漏洞扫描工具)扫几台未设防计算机的小孩们属于第二种,即“基于规则层”,他们只会按照攻击工具固有设定的“规则”进行自己的活动,一旦所面临的情况超出了工具编写者所设定的范畴,他们就只能束手无策。 黑客可能因为一时心血来潮来选择自己的行动目标,但他们的实际攻击过程必然是遵循第三种行为方式的;而计算机犯罪分子更甚,他们从自己行动目的的选择开始就处心积虑、仔细谋划,以求以最低的风险取得最多的实际利益。 小结 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社会,每个网民在数字空间里的形象,都是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形象的一个心理投影;他们在网络上的行为,都是自己现实生活中行为习惯的直接投影或扭曲投影。 计算机犯罪分子和黑客也同样是网民的一部分,网络如江湖,掌握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就如同在江湖中拥有高强的武艺,为善为恶,存乎一心而已。 恶魔一记 题目恐怖,但内容并不是恐怖故事,其实一直想写一些人性的阴暗面的东西,写这些当然并不因为我向往阴暗,只是我热爱光明。寥寥数字,权当作跋。 这段时间一直在看犯罪心理学的书,国内的有关书籍仍然未能跳出苏联模式的桎梏,实在无甚可看之处;英美方面,注重统计学的结果与人类学方面的结合,贡献尤为突出,比如变态心理学。 昨天重新看了《沉默的羔羊》,发现自己看了这么多遍,却从未认真分析过片中人物的心理。对于这部心理悬疑片来讲,不分析片中人物的心理,有如入宝山而空手回,实在是不应该的。 电影中出现了两个“恶魔”——汉尼拔•莱克特和“水牛比尔”,但“心魔”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史达琳心中“惨叫的羔羊”。为什么两个“恶魔”却没有“心魔”呢?就我看来,“心魔”之所以被称为“魔”,就必然在心中有一个与邪恶面相抗争的对立面在里面,二者斗争,令人痛苦不堪,方能称作“心魔”。而汉尼拔和“水牛比尔”两人,内心已完全扭曲,并无善恶之分,自然内心没有斗争,成为了纯粹完全的“魔”了。 既然题目叫《恶魔一记》,自然以后会有“二记”、“三记”,因此今天先只说说“水牛比尔”。“水牛比尔”的心理变态其实比较容易分析,基本上就是变态心理学中的“易装癖”、“性倒错”、“偏执狂”(其实大多数变态犯罪者都有这个毛病)和明显的反人类倾向。 其一,他杀女人的根本原因,并不来自于“性强迫”未遂(就学术上来讲,出现这样的词汇自然属于正常,依弗洛伊德的说法,人类一切活动的源动力都来自于性),来自于他对自身的认同大大异于自己内心所希望的认同。换言之,他从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应该是一个女人,但自己意识里所反映的自己却是一个男人,这点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反差。而他本人又被三家医院拒绝为其进行变性手术,所以他不得不采用自己熟悉的觉得理所当然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特殊的心理需求。那是什么手段呢?那就是杀死女人剥取人皮来制成衣服,以此让自己感觉自己是个女人。对于他来讲,女人并不是一个与他相同的物种了,只是一样东西,就像产出羊皮的羊一般,可以毫无顾忌地杀死取皮;这也是为什么被他杀害的女子未遭受性侵害的原因——他所杀死的女人对于他来说只是动物,他怎么会跟动物发生关系?这点就表现出了明显的反人类倾向。 其次,他自己本人就是一个女装裁缝。从他的观点看,人们可以通过不断更换新的美丽的衣服以获取更高的自我认同,因此他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让自己变成一个女人。而他自己正好是一个老练的裁缝,因此再没有杀女人剥女人皮的方式来制衣更理所当然和方便的了,所以罪案随之发生。这并不是说因为他是裁缝他才会杀人,而是因为他是裁缝才会有这样的杀人动机和杀人手段,我毫不怀疑如果他是一个卡车司机他会采取在乡间公路上撞死单身女子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的。 剧情中有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是从女尸体内取出的蛾蛹,它被“水牛比尔”赋予了特殊的象征意义:丑陋的幼虫通过化蛹蜕变成了美丽的飞蛾,而罪犯本身通过剥皮制衣不断蜕变,最终变成自己心中完美的女人(正在影片结尾处“水牛比尔”的一段独舞可以看出)。由此,他的动机昭然若揭。至于他的第一个作案对象是他的熟人,这本来就是犯罪学上人人皆知的东西,自然也不需多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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