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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鸽群里的猫(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Loud and Clear冰冰死了。 据说她仍然穿着一身淡紫色衣裙,从中孚集团的大楼楼顶纵身而下,在半空中裙角飞扬,姿态翩翩如九天仙子。然后遵循着物理定律,以自由落体速度砸在了楼前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上,死状惨不忍睹。 人这种脆弱的生物本来就是如此,即使生前千娇百媚、倾国倾城,死后是美是丑,与自己也再无干系。即使在世时的世交好友,或是挚爱情侣,记得的也不过是如花美貌;死前的遗容,也不会有人记起,也不会有人愿意再记起。
方越盯着自己的左手,眼光一瞬间也未移动地盯着左手上的皮肤,看着皮肤下一根透着淡青色的血管随着心跳声慢慢搏动。 他面前坐着上次那个小警察,正一脸不耐烦地拨弄着放在手边的那盏装着大瓦数灯泡的台灯灯罩,把灯泡发出的强光全都聚集在方越的脸上、眼上,同时也力图将自己的脸藏在阴影里以显得阴沉庄严。 沉默。 其实“沉默”是两个词,而不是一个词。你要形容周围没有声音,你可以说“无声”;你要形容一个人一言不发,你可以用“缄默”。 但“沉默”不同,“沉”是气氛,“默”是声响。 “沉”是心的状态,而“默”,却是心在说话: “我已经死了”。
五个小时后,方越仍然是相同的动作,如同一具塑像一般一动未动,在强光的长时间炙烤下,脸上甚至连一滴汗都没出。 他的对面,小警察在不停喝水,然后重重地盖上杯盖,再重重地将杯子顿在桌上。 终于,他“霍”地一声站了起来,把脸凑到了方越眼前,几乎是在咆哮着地说: “方越!你还真是自杀制造者啊!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有本事把人催眠,你的雇主自杀,可能知情的你的女朋友也自杀,你可真够厉害啊。别以为你杀了人灭口我们就没法起诉你,我告诉你,现有的证据已经足够给你判个无期了,再加上……” “冰冰不会自杀。” 方越终于出声,声音沙哑而颤抖。 “没错,我们现在甚至怀疑寇博维也不是自杀的。你,完全有动机杀死他们两个人给自己脱罪。你居然连自己的女朋友都杀,你还真没人性啊……”小警察冷笑着试图激怒他。 他成功了。 方越突然站起身来,反脚一勾就将正坐着的椅子给挑了起来,椅子在半空中飞出一道抛物线,越过桌子准确地砸向那个小警察的脸。 这个看似冲动无脑的小警察却出人意料地身手敏捷,竟在椅子砸他脸上的一瞬间脖子后仰右腿朝后急速滑步,堪堪闪过了飞来的椅子。 趁这时机,方越左脚一步踏出,跳上桌子,再右脚发力在桌面一蹬,高高跳起,将戴在手上的手铐朝着小警察顶门狠狠砸去。 讯问室空间狭窄,小警察背后已经是墙壁,退无可退。 只见他迅速伸右手摸向腰间抽出警棍,手腕都来不及翻转,反握着警棍迎向了方越的手铐。 “叮”地一声,手铐与警棍交击,发出了清亮的脆响。方越居高临下以苍鹰搏兔之势下扑,小警察却仓促迎战,显然处于劣势。右手把持不住,虎口都崩裂出血,警棍脱手横向飞到了一边。 方越双脚落地之后片刻未停,立即掩手肱拳,腰向左转,重心快速前移产生惯性,切入小警察身体内侧,放下右臂突出右肩,突然发劲狠狠撞在小警察的胸口。 正是太极。 小警察应劲飞出,撞在墙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落在地上没了动静。 整个交手不到一分钟就已结束,方越弯腰从小警察腰间摘下钥匙,打开手铐。然后摘下别在他胸前的警徽,在地面上用力一划,一阵令人牙酸的尖响后,警徽上的棱角被磨得锋利无比,在大瓦数台灯的强光下闪着危险的银光。 而听到讯问室内声音不对的警察们撞开门,正好看到方越右手持着警徽抵在仍然昏迷不醒的小警察的颈动脉处,拖着他退到了屋角。 进来的七八个警察立刻从腰间拔出七七式手枪,左手虎口托在右手手腕之上,以标准的持枪瞄准方式将枪口对准了方越的眉心。 要瞬间击毙一名持械人员,最佳的射击部位并非是心脏。一个人在心脏中弹之后,还能存活7~12.7秒,这段时间已经足以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也并非是射中头部那么简单,人类的头部只有一个地方受到破坏后能够瞬间致命,那个地方位于眼睛后方的大脑神经反射区,子弹只有从眉心直接穿过才能击中这个区域。 方越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左手托在小警察的腋下,将他的身体抬高,自己微微低头将头部的上半部分藏在小警察后脑勺的后面,然后将右手的警徽换用中指和无名指夹住,抵住他颈部大动脉处的皮肤上,方越甚至能看见冰冷的金属接触柔软的皮肤所激起的一片鸡皮疙瘩,小警察此时已是一身冷汗。 带头的一个挂二级警督衔的警察对着方越叫道: “方越!在警察局里袭警和绑架人质,这是什么性质,你知道么?本来你还只算得上高智商犯罪而已,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方越冷笑: “我刚才突然想起了英文老师曾经教过的一句‘I’m dying’,照正常字面意思解释,那应该是‘我快要死掉了’,但对我来说却是另一个更直接的意思——我正在死的过程中!” 死亡到底是一个瞬间的分界点,又或者是一段过程,谁也不知道。生的过程便是步向死的过程,而这同样也可以认为生的过程也就是死的过程,因为生的必然终点便是死亡。这正如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所言——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因此“不怕死”这种想法,无论是作为勇敢者的无畏宣言也罢,作为怯懦者的自我安慰也好,多少总是有其存在的意义在里面,区别仅仅是对这种想法的执着程度多少而已罢了。 “我要见冰冰,死的也要见。” 方越便是出于这个想法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这样的要求对于莫亦亦来说,多少算是一种伤害。然而这便如方越心中所爱究竟是谁一般,也许他自己也并不清楚这点。爱这种东西,并非是单方面付出就可以的。逝者总比生者珍贵,人这种生物,总会对已经失去的东西更在乎一点。 那为了让自己更珍惜,是不是就应该刻意去失去? 又或者为了不失去,便索性不要得到什么。 但不管方越怎么想,在带头警察的心里,一个活着的小警察要远比一个化为尸体的纪冰冰重要很多,于是他开口应道: “你是聪明人,我也不跟你说假话空话。你带着他用来保证自己的安全,下楼到警察局大厅;我马上打电话到医院送纪冰冰的遗体来,你一见到,立刻放人,如何?” 方越颔首: “她到了楼下,我再带人下去。另外,我要在楼下见到莫亦亦,我想你们早就调查出了我跟她的关系了。” 带头警察转头对助手大声吩咐道: “立刻派人到医院去领来死者的遗体,另外打电话通知莫法医马上来局里一次——” 接着又小声吩咐说: “赶紧打电话通知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家来现场。” 助手一愣, “哪个心理学家?” 带头警察怒声道: “水波!魔鬼之颜!” 引用通告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 http://cabjdp.spaces.live.com/blog/cns!388BB0BA78B91AFC!320.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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